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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平价”招牌不可乱打

2002-7-30 12:01 网人武汉站 李四维

荆楚在线 (记者方琳) 药店掀起降价风后,“平价”招牌也被越来越多的药店打了出来。不过,有关管理部门指出,乱用“平价”也有欺诈之嫌。
  在不少消费者眼中,“平价”代表着便宜。但物价人士指出,这是误解。平价是一种成本、利润比较合理的价格。这个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字眼,是与“议价”、“高价”相对的一种价格形式。


  药品的利润控制在多少以内才能称作“平价”呢?据了解,目前我国一般药品流通企业推行的是12点利,但武汉市物价局曾作过调查,认为“十点利”应该是一个零售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。调查同时显示,武汉市相当一部分“平价”药店并没有达到“十点利”,个别大胆号称“三点利”药店的利润更是大大超过这个比例。不久前,国家计委曾发文指出,打“平价”招牌的企业必须明确其特定含义,并对消费者予以明示,否则,就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。物价部门认为,最好由政府部门核定企业的真实利润后,再允许其打出“平价”招牌。

  目前,武汉正在开展的大规模的药价检查,任务之一就是打击假的“平价”店。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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